关于对内蒙古大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
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0号)相关要求,内蒙古大学拟引进自治区“英才兴蒙”工程四类人才配偶1人,现对拟引进人员和拟引进单位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共1人,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4993792(人才工作办公室)
附件:内蒙古大学“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公示名单
内蒙古大学
2025年9月24日